我虽然继承了问天羽的这张人皮,但也是这个原因,问天羽的所有体征都已经被我完全地继承了下来。
我将T恤脱下来之后平摊着放在了地面之上,经过之前一系列的摸爬滚打之后,这件T恤已经肮脏不堪,但是这应该并不影响我的字迹留在上面。
现在写字用的“纸张”有了,那我该用什么将自己想要说的话写在上面呢?
思来想去最后我决定学着电视剧当中的样子,咬破手指用自己的血来写下这封书信。
于是我将右手当中的匕首放在了脚边,将右手的食指送到的嘴里,学着电视剧当中的情节,张嘴冲着手指指肚柔软的部位就咬了下去。
但是电视剧当中的情节嘛……
看着是那么一回事,但是真的要是做出来,可就没那么简单了。
咬了好几口过后,除了说将自己的手指咬得生疼,疼得自己龇牙咧嘴以外,再看向手指的指肚部位,只是少许有些泛红,根本就连一点皮都没破。
看到这个场景,我不由自主地苦笑了一下,随后将匕首重新拿在手里,用匕首锋利的刃缘割破了手指,殷红的血液顿时就顺着伤口流淌了下来。
我决定抓紧时间,在自身的自愈能力还没有将手指的伤口完全复原的这段时间,飞快地在T恤上刷刷点点地写下了几行字,当然写得东西不能太多,一来是时间不允许,二来也没有那么大的空间能够容我将所有的话全部写下来。
因此我只能挑重点地写,写完之后我站起身来,将T恤套在了婷儿的脖子上,对她说道:“婷儿,你离开这里之后,马上去海边,如果你顺利的话你应该会在海边发现一艘船和一行人,你发现他们之后便立刻将这件衣服交给他们,他们看到这上面的字以后,自然知道该怎么做了。”
婷儿问道:“公主殿下,他们是什么人?是救兵吗?”
我苦笑着点了点头,对于此时此刻婷儿单纯的思想,我真的是一点脾气都没有,只能回答道:“对,他们是救兵,他们看到我的话以后便会来救我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