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德森挥了挥手,一脸无奈的样子:“她稍稍对我有点意见——你也知道,她一直都在怨我那回不该把她扔下不管,认为该把她一起带上,一起经历那次冒险……”
“露西娅?这名字我有点印象的。”我问,“是不是……我们带着受伤的阿历克斯逃出王都的那一晚,正好在你诊所里的那位美女?”
“也是一看见血就会头发晕的那位!”阿历克斯说,“当时很匆忙,你却还记得这个细节?”
当然了,那种惊险万状的逃亡经历又怎么会不令人印象深刻,每一个细节我几乎都记得,而且也已经回忆过无数遍了!
“上帝!女人的记性有时候太差,有时候却又太好!”安德森忍不住一声长叹,“我可真希望她能把那件事彻底忘记,要知道,当时我也是迫不得已才把她给扔下了的!阿历克斯那时受
了伤,又是个逃犯——你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(用手一指阿历克斯),你知道我说的都是实情,当时你就是个逃犯1
就为了这事?我说:“可这事已经过去一年了呀?那位露西娅小姐竟然仍在为这怨怪你吗?”
“……”安德森脸上做着怪样,无奈地把手一摊。
阿历克斯微笑着拍了拍安德森的肩膀,说:“出于你说的那个‘实情’,我应该庆幸当时你很干脆就把她扔下了——当然你也知道我不是在为你今天遭受的‘苦难’而幸灾乐祸,对不对
?”
安德森又对他翻了个白眼,旁边所有人都在看着他笑,一副无限同情他遭遇的样子。
我则感慨地轻叹了一声。那时的情景犹在眼前,转眼却已经过了这么久了——当然,在我感觉里是时间还不很长的。
“看上去有点糟糕,医生,你确定你的额头没什么要紧的吗?”我问安德森。
“我想不会有什么大问题。”阿历克斯微笑着替他回答,“你该知道,他是个合格的医师!”
“让我检查一下你的手!”显然安德森不想就他自己的话题再说下去了,“如果恢复得够理想,那我就可以给你拿掉纱布了——已经换上了新的皮肤,我保证,那就和原来的一模一样,
或者还比原来他的手更细腻光滑些,而且连伤疤都不会留,根本就感觉不出来曾经换过皮肤1
后面几句话是对我说的。我连忙问:“那手上的伤又是怎么来的?”
“是烧伤!”安德森回答我,“也不知道他怎么回事,喝酒居然能喝得引起火灾……嘿!你别拉我,我自己能走路!”
阿历克斯并不理会他的抗议,连拉带拽把他弄进了书房,看来并不希望他在我面前多议论这事。
可难道我就忍得住不打听个清楚?吃着早餐,用不着费多大工夫就从娜娜嘴里知道全部真相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