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水努力教小白化形,免得他拖着条尾巴到处跑。可惜小白是吃天份饭的,什么引水啊,引动日光啊,都十分厉害,但到了学化形藏尾巴,怎么也学不会,最后白水没办法,连夜找了许多材料,调了一点我的血,在他尾巴上画布了一道术法。
他守了一夜,终于将小白的尾巴变成了双腿,喜得小白一整天都踢踏着小胖腿,好像有两条腿是什么新奇的事情。
冬至时,钱夫人找了过来,带着他家二狗子给我们做了一顿饺子,谈及柳仙唏嘘不已。
只是在吃饺子时,帅哥陈起语何必壮,连清无了断了却了之都过来了,苗三娘和岑无魂好都来了,谁也没提什么建木,没有提什么尸婆天帝,好像一堆普通的朋友,聚在一块吃饭喝酒,聊天逗娃,哈哈大笑。
当天晚上,白水喝倒了所有人,夜里抱着我自豪的道:“碰到你,是我最幸福的事情。”
在凌晨时,他带着我和小白阿娲,点了一屋子的梦魂草,然后带着我们到了市区的一个小区。
那里开了一家便利超市,旁边是一家粉面汤馆,楼上阁楼是个两室一厅的房子,一间主卧,一间子母床的儿童房。
白水刻意给小白阿娲身上都下了术法,隐藏她们的气息,连同他自己和我都一样,做个普通人。
看样子白水似乎早有准备,他隐世居了不知道多少年,
却突然想要入世,或许想沾沾烟火,或许也是想让小白阿娲真正过普通人的生活,免得脱离了人群,不知道何而为人,仗着自己的天份,没有人类的情感,不把生命当回事,就真的成了重瞳子嘴里的害虫了。
其实这日子挺好的,只不过帅哥在我粉面锅在开业的第三天找了过来,他依旧跑他的黑车,房子却租在了我们楼上,说是来追我那一顿鲜肉馄饨的债的,这次白水却没有给他白眼看。
白水自已知道懒,开便利店只负责收钱,上货都是请的人,反正他从鬼崽岭搞了不少金子,我负责汤粉店。
只不过我手艺实在太好,明明都很不用心了,一不小心生意就无比的好,搞得附近许多粉面馆、早餐店的老板都过来当商业间谍,连带白水那便利店的生意都火爆,当然最主要的原因,是白水不大会收银,又要看着小白和阿娲,时常少收钱,大家都乐得占他便宜。
可就在开业一个月后,生意实在太好,我请了两个人帮工,却没想到,有一天早上开门,门上挂了一件带血的新生儿衣服。
新生儿的衣服多是那种和尚衫一样对襟系带的,所以很好
认,可这件却好像被血染了一下。
这种东西我见多了,却并没有在意,随手捡了起来,却见衣衫上好像原本是用血写着什么的,但血太多,染湿了衣服,也看不出写什么。
我的符纹不能再用,但这种东西对我也没多在影响,直接就扔了,将门上的血擦干净。
只是到第二天开门时,却成了一件周岁大小的孩子衣服,也同样用血染了。
第三天却是七八岁大小的了,因为这件衣服太大,沾的血太多,门上我都擦了半天。
连白水都知道了,但奇怪的是,他却并没有说什么,只是让我别在意,可能是别人嫉妒我,说我是在用人肉熬汤。
可到了第四天,变成一件十二三岁大小的衣服时,我知道,这事并不是竞争了。
躲了这么久,终究还是被找上来了!
当真是阴魂不散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