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带到警局的朱迪还未接受审讯,这个时候出警的赵磊还留在案发现场调查,可是朱迪已经心急如焚,太想知道警方的调查结果了,也太想参与他们的调查了。
朱迪有些后悔那么早拨打了报警电话,如果再能给她十分钟时间,绝对会找出一些蛛丝马迹。
回想起小李老师遇害这件事,虽然看起来和前两次的案件相似,但其实小李老师遇害案打破了前两次案件的规律。
本来朱迪设想过凶手是一个有强迫症的人,或者被害人必须在听到钟声的七天后才能动手,再或者连续敲响七天的钟声只是为了掩饰其他什么东西。
确实连续七天敲响钟声太过显眼了,凶手如果在第三次案件上仍然用这种规律去做案,那么警方便会早早把被害人保护起来,所以第三次作案的时候凶手没有犯傻?选择了直接在第一次钟声敲响的时候动手?
不对,对于凶手来说,肯定作案才是主要目的,只要凶手达到预期,是不会遵循什么规律的,这才是正常人的思维。
可是凶手会是正常人吗?在朱迪经手过的案子中,确实遵循规律和仪式感的罪犯少之又少,一旦罪犯在作案的时候去遵循某种规律,无非是想掩饰其他东西。
但是有一种罪犯在做下连续案件的时候永远都不会放弃规律,这种罪犯的心理是病态的,他们为了遵循自己心里的想法去作案,但这种罪犯也是最容易对付的。
可这次的凶手走了一个让朱迪琢磨不透的行径,前两次案件看似相同,凶手用两周时间埋下连续七天傍晚的时候敲响钟声的规律,这看似是一种规律,也是对侦查人员的挑衅。
也正面说明了凶手有必须按照这个规律去做的动机,但是第三起案子凶手没有等待七天以后去作案,而是第一天就下了手。
等等!
第一天?还没得到小李老师第一天听见钟声的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