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里的汤圆不像别的地方的汤圆,里面并没有馅料,只是糯米粉粒罢了,咸的馅料都在汤里,甜的就是红糖水煮成的。
吃过汤圆,再帮忙处理一会儿宴席食材,十点多钟的时候,入伙宴席就开始了,农家酒席很好吃,所有人都吃得很开心。
吃过宴席,夏小语就提出要回去了,林芷云给她打包了一些菜,让她回去吃,她也没拒绝,通常宴席的剩菜,合在一起再煮,有一个好听的正式名字——百鸟归巢,加上酸菜一起煮,会很好吃。
小舅舅说要到城里拜访同学,于是和夏小语一起乘车出城。这时的小舅舅还很年轻,虽然经历过了不少事情,但是还能有和煦的笑容。
想起了上辈子的事情,夏小语感觉有点心酸,在她重生前,小舅舅就去世了,因为癌细胞扩散,还很年轻就走了,留下了妻子和年幼的儿子。
夏小语即使重生,也无法改变这一点,很多时候,她总觉得,假如他的人生道路顺遂一些,是否就不会得癌症了?
去世前虽然他已经有了几千万身家,但是他并没有享多少年的福。
如果当年他上了北大,命运会不会不一样?
小舅舅有个女朋友,高中时的同班女同学,两个人拍拖好多年了,此时应该还处着。他是个专一的人,在广州读书的时候,公安局的独生女喜欢他,局长也很满意他,但是他还是拒绝了,说:“我已经有女朋友了!”
他女朋友的家里人很势利眼,并且她还有个疯了的大哥,也许有疯狂的基因,但是他还是对她不离不弃。
在他大学毕业回到故乡分配工作时遇到困难的最初那几年,那女孩子还是和他在一起,只是到最后,觉得前途渺茫,她就抛弃了他,嫁给了一个有钱的老板。
看来林芷云是买地买上瘾了,一有机会就不容错过。
夏小语笑了,说道:“是应该买!你现在有房子了,以后就专心买地就是了。”
“芷云,你打算开小卖部?”小姨看到门口旁的小房间,修建好了,上面建着水泥搁架,于是问道。
林芷云的弟弟妹妹不习惯叫她姐,一直都是叫名字,养成了习惯,也就没改过来。他们只叫大姐二姐,到林芷云往下,无论长幼,都是互叫名字。
“是啊!”林芷云说道:“这里靠近学校,我打算先进点货试一试,不过旁边已经有小卖部了,不一定能赚到钱。”
“应该开!开小卖部不会亏钱的,大不了自己用。你这里位置好,不错!”小姨说道。
小姨原先是个壮实的姑娘,但是后来为了赚钱给弟弟上大学,为了高工资,做的是高污染的工种,健康就出现了问题,需要不时吃药。目前通过相亲认识了城郊一个男子,听说是个有点听力障碍的人,但是智力没问题,有田有地还能赚钱,即将结婚。
小舅舅也来了,他是个读书成绩很好的人,但运气不太好,和他哥哥的升学命运差不多,同样是差一点就能上北大,但都是因为老师从中作梗失去了机会。
他原先是在石亭中学的高中部读书的,按理说,这里的高中并不好,学生调皮,课堂纪律混乱,老师想管也有心无力,面对一大群说打打杀杀的大孩子,分分钟有性命之忧,这不是开玩笑,就曾经有一个负责任的老师只是口头上批评了几个调皮的学生,被一个学生用石头砸破了头,在这种学校,什么也不管,明哲保身的那些老师反而最安全。
一些想好好学习的学生,被威胁,收保护费,弄到最后干脆退学了事。
小舅舅长得帅,成绩又好。班上一个女生喜欢他,那个女生长得很漂亮,是另一个男生的梦中情人,一直追求而不得,见此情形,于是找了一群人,要找他决斗。
他觉得有点冤,那个女生喜欢他,他并不喜欢那个女生,这也成了罪过,面对着一大群拿着刀和水管的小混混,他并没有退缩,而是漫不经心地说道:“你们是不是真要打?真要打就别在这里打,我们约个时间,喊齐人,好好打!”
正是他这漫不经心的态度,让那一群人退缩了,以为他背后有人,那头头就笑着说道:“都是误会!误会!不打不相识嘛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