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生不熟的夹生饭,是给鬼吃的,人吃的是纯熟的!
然后,伊诗婷又在米饭上插了三炷香,这才对着四周拜了拜,说道:“一碗白米饭,三炷问路香,四方鬼神来见我!”
语落,这停尸房里游离的怨魂一拥而上,把我们围的水泄不通,它们捧着白米饭嗅啊嗅,不过片刻,白米饭变成了糟粕,精华尽去。
这时,苏离对着这些冤魂叽里呱啦的说了起来,那些冤鬼也叽里呱啦的回答着,他们说的是殄文。
末了,苏离摆了摆手,这些冤鬼在一下子轰然散去。
“有意思了!”
苏离说道:“这李晓雅的魂魄竟然从来没来过这里,这些冤鬼没见过,很不合理!”
“不在这里?”
我皱眉道:“不在这里,就在下面,总不能到处游离,这不合理。看来,我得问问下面的主儿了,正好那紫姑和厕鬼它们的人情我还没还,这回倒是可以叫上来一并问问了!”
说完,我一摆手,道:“该知道的,大家都心里跟明镜儿似得,就不用在此地多待了,走吧,剩下的事儿,咱慢慢捋!”
之后,我们又重新盖住了李晓雅的尸体,一股脑儿的离开了停尸房。
去了外面,小爷和金大拿率先上了车,我和邓国超道别一声,正要走,结果邓国超却叫住了我。
“小孔……”
邓国超张了张嘴,道:“我的办案经验告诉我,这个金大拿有鬼,虽然这件事情您已经接了,我不好多嘴,只是提醒一声,如有冒昧之处,海涵!”
这倒是个好警察!
我从不反感好人,于是就笑了笑说道:“我知道,放心吧,不会因为他有钱,就能为非作歹,眼下不是不报,只是时候未到,况且,这件事他可是主角儿呢,不留着他,怎么能牵出背后的事儿呢?放心吧,不到最后,他是死活不会承认的,因为……他怕我宰了他!”
说完,我头也不回的走了……
这件事情至此,已经越来越有趣了。
那时,我心中只在想着这一条。
……
作者风尘散人说:第三更,今天没了
邓国超也一样听到了我和伊诗婷的话,他脸上闪过一丝迷惑,随即说道:“恕我冒昧,我从上级那里知道了你们到底是做什么的,也知道了你们的可信度,只不过我还是有疑惑,你们到底是从哪里确定这是鬼杀人或者是尸杀人的呢?我做刑警这么多年了,这种事情还是头一回遇见。”
“你并不是头一回遇见。”
我摇了摇头,淡淡说道:“只是以前你遇见了这样的事情,但却没有我这样的人在你身边,所以你不知道那是鬼怪害人而已!做刑警的,都是和横死暴毙之人打交道,这种人出问题的几率是特别高的,当了这么多年的刑警,你手里又处理了多少案子,怎么可能没遇见呢?我根本不信的!”
至于原因,我根本没有解释。
准确的说,完全没有原因,只是出于一直职业的本能嗅觉而已,就像邓国超,做刑警多年,从基层做到中高层,见得案子多了,经验充足,所以每当他看到一具尸体的时候,基本上凭着本能嗅觉就能知道到底是凶杀还是自杀,现在我们也是一样的,凭着本能嗅觉,只需要看一眼尸体,那就能知道到底是人杀人还是鬼杀人!
力透皮肉这一条就暂且不说了,或许还真有什么人能做到呢?
可是骨头上留下的这俩窟窿又怎么解释呢?指头也能洞穿?这不是吹牛逼呢么,你丫练了传说中的一阳指啊!
当然,有人也可以说,是类似于锥子这样的利器,从后脖子一下子扎了进去,不仅仅在皮肉上留下了两个大血洞子,更是在骨骼上也留下了两窟窿。
可问题是,利器的伤和指头掐出来的伤是不一样的!!!
李晓雅的尸体虽然被扒了皮,可是,这脖子上皮肉里还有淤血,摆明的就是面部朝下被掐着脖子给弄死的,还原那个掐死的动作,就可以得出,那时候,凶手双手的大拇指正好摁在后脖子上,就是留下那俩血洞的地方……
综合这一切,李晓雅的伤口,只能是指头留下的,而骨头上的那俩窟窿,应该是指甲掐出来的!
活人能做到这个,似乎有点难……
这就不科学,骨头的主要成分是钙质,那和石灰石的成分差不多,这就决定了骨骼的坚硬,而指甲的成分则是角蛋白,所以指甲其实是柔软有韧性的,只要是人,指甲就不可能比骨头更加坚硬,这玩意是天生带着的,你后天再怎么练,总不可能练得成分都变了吧?那同样是人,你的指甲怎么可能在另外一个人的骨头上掐出俩窟窿呢?
可能吗?
答案显而易见!
除非……是一些巨型野兽的指甲,或许可以做到这一点,同样是人,那就不可能!
但是,死人却成!
人死之后,尸体甲丝会发生变化,魂魄有时怨气太重,近乎实体,也如此,它们的指甲就会变的十分恐怖,近乎于一些大型猫科动物的指甲的杀伤力,而且会变得十分尖锐,力量也极大,尤其是拇指的指甲,最尖锐厉害……
所以,死人,完全能在李晓雅的脖子上留下这样的伤口!
“据我所知……”
伊诗婷擦了擦匕首,收了起来,清清嗓子说道:“绝大多数横死之人,死后面容狰狞,维持着死相,你且看看四周游离的这些冤魂就知道了。这李晓雅乃是被死人所杀,并且被采走了人皮,更是如此,她若出现,模样必然和躺在床上的这具尸体一模一样!!这人死于二十天前,而十七天前她找上金大拿的时候,却和生前是一模一样的,甚至,比生前更加的妖娆艳丽,这合理吗?”
“肯定不合理的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