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连问都没有问就跟着他走了,配合他应酬本就我们的交往条件。只是我没想到,他会带我回代家。
站在代家的老宅里,我混身发冷,唇角发颤。代家老爷子喜欢子孙满堂,所以不许任何人搬出去住,这也意味着,会碰到方子俊和代娇娇。
我没想这么早和他们对恃,此时更是一点准备都没有。
“那个,我有东西忘在车上了!”走到代家主屋门口时,我找了个借口,急急忙忙退了回去。退到代宁泽的座驾那儿方才意识自己连钥匙都没拿。车进不去,我只能躲在车后,尽量隐藏自己,不停地揪着手指头。
虽说我已经成功成为了代宁泽的女朋友,但代娇娇势必猜出我纠缠他的原因并当众揭穿我,我和代宁泽的关系铁定得完。
这不是我要的结果。
在原地揪结了好久,我最终决定悄悄离开。
当我抬身准备走出去时,好巧不巧,代娇娇带着方子俊从车上下来,我再次缩回车后。片刻,他们进了主屋,但不出一分钟,代娇娇就被一个男的牵着手走了出来。那男的四十多岁的样子,和代娇娇有几份神似。
“爸!”她不满地叫着,男人竟是代名权。
代名权把代娇娇拉到了离我极近的地方这才松手,代娇娇撅着嘴揉自己的手腕,“你们都是怎么了,竟然会让那个庶子回来,还要我叫他爷爷!他不过是我们代家赶出去的杂种,算什么!”
“我也饿了,不如吃完饭再说吧。”我避开他的支票道,自己端了一碗粥稀里哗啦地吃了起来。连早饭都没吃就跑来了,我都快饿成了狗。
代宁泽看了我一阵,终是坐了下来,起先只是浅尝了一口粥。片刻,也吃了起来。不过,他的吃相比我的优雅多了,明显不在一个层次。
如果硬要把我们的吃相做个比喻,那么他是王子我就是饿死鬼投胎的乞丐。这就是贵族和平民的差距,难怪他不愿意接受我做他女朋友。
吃完饭,我并没有马上离开,而是先把两人的碗洗掉,然后把他脱下来的衣服也给洗了晾上,把干了的衣服收起来分门别类放进衣柜里,把地板拖干净。代宁泽也不阻止我,由着我折腾。
等到再也想不出还能做些什么,我终于停了手,巴巴地走到他面前,蹲下去哈巴狗般抱住他的膝,“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你,但拥有我后你就等于同时拥有了医生、保姆、清洁工还有公关小姐,不亏的。爱上一个人不容易,求你成全我的这一番痴情,让我做你的女朋友好不好?”我不停地晃着他的膝盖,想的却是自己无辜受到的那些污辱,眼眶登时红了起来。
他大概以为我要哭,竟破天荒地点了头,“不用哭了,我给你一次机会。”
啊?我出现幻听了吗?
“真的?”两只手胡乱抓着不知道该放哪里才好,我急急确认。
他立起身,“以后每天过来帮我收拾房子。”说完,进了房。
或许成功得太突然,我怎么都没有真实的感觉,有脑子里翻腾着无数个为什么。为什么我死皮赖脸做了那么多他都没有动心,却在看到我哭的时候同意了我的要求?
这个答案我没敢去问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