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七章 天涯情缘

我连连躲闪,牧却正唇角带了笑意,居高临下的看着我。长手一伸,用力的把我整个人搂在了怀里。

我用尽挣扎,办公室随时有人进来,外面人员走动频繁,随便一个声响都让人心惊胆跳。

“牧,你这个狗贼,狂妄之徒。”我用力挣扎。

牧把我重新捞紧在怀里,在我耳边小声的说:“宝贝,你就不能服个软,说句我爱你,我就放了你。”

我瞟了他一眼,牧眯着眼睛,好似一副不关窗外事情,一心只想来占便宜的样子。

我也眯眼一笑,小声说:“牧,改天再说给你听。”

牧低下头,唇瓣轻轻贴在我的嘴上。他还没得及撤开。我在它的唇角上狠狠下课口,不客气的留下两枚清晰的牙齿印儿。牧一吃痛,手松开开了。

“尘儿,也喜欢咬人了,让我教教你怎么咬才舒服。”他大手一扯,我惊呼着跌进他的怀里,对上他炽热的黑眸,我觉得我离开迷失了自己。只能呼吸急促的看着他。

还未来得及说些什么,这男人狂狷的吻已经劈头盖脸,如雨点般,朝我侵袭而来。

一瞬间,呼吸开始变得不顺畅起来

温热的感觉让我觉得美妙,也让我惊心,脑子变得晕陶陶的。

久久的,牧才离开我的唇瓣。又不死心的,再亲啄了我几下,手指在我的唇瓣上轻轻抚摸着,哑声说:尘儿,让我以后好好爱你。你是我的,这一辈子只能是我的。“

我说:”今晚我们和威好好谈谈吧。“

牧搂紧我:”该谈的时候,自然会谈,还不能谈,或者不想谈的时候,现在火候未到。别的事情你左右不了,你能左右的就是爱我的这颗心,所以你只要保持你这颗心爱着我姜一牧,我就知足了。相信我,我有足够的自信去应付一切,而我的自信缘由你对我的爱。“

正怔仲,办公室的门被敲响,我迅速离开牧的怀抱。上前开了门,项目组成员看了看我们,欲言又止。牧轻佻愉悦的眼神迅速恢复成往日严肃淡漠锐利的样子,开口道:“有工作上要请示吗?你晚半小时再过来吧,我和ee还有事情要讨论。”

同事识趣的点点头:“你们聊,你们聊,我晚点再过来。”顺手把门,再次关上了。

牧再次抱住了我:“尘儿,在这世界上,对我来说,没有什么比你更珍贵。十年后我失而复得,我抛弃一切,也要和你在一起。尘儿,我只希望你也明白我的心,在我身边支持我。往后的日子,对我俩都是一种考验,尘儿,你要记住我今天所说的话。今晚只是一个开幕仪式而已。只要你爱我,其他都我来说,都是小事,都是我能面对和解决的事情。”

我眼睛一热,咬住嘴唇,手臂不由自主的环上他的腰。

牧和研发老大去开下半段的会议,威早早的来科技园载我,我们三人约好见一次面,第二天威就回法处理公司事务去了。

约在海岸城附近的蜂巢餐厅,很有特色,黑白红相间,餐桌和环境都布置得很有个性。

我和威在餐厅等了半小时,中间我接了项目组的电话二十多分钟,重新回到餐厅的时候,牧已经到了。两人谈笑风声,我站在那一瞬间突然没有了思维,在我发愣的时候,威把手放在我腰上,顺势一搂把我放在他的旁边,牧眼睛一直停留在我的脸上。

今天和牧的激情还没有褪尽,即便想象了见面的不自然,但实际发生时还是周身痛意。

为打破这种我自认为的不自然,我问,你俩都聊什么了,聊得这么开心的?

牧说,曝你小时候的丑事呗。

我故作轻松转向威,说我什么啦,不许说。

威呵呵笑。牧说,你小时候还真像男孩,打架斗殴一样没落下哈。

威说,可不是,去乡下姑奶家,用石头把人家瓦房都打破了,怕挨骂,爬到五六米高的树上躲着,害家里找了大半个晚上才找到。

牧抽着烟,眯着眼睛笑笑看着我。我示意威不许再讲,哪知威说得兴起,还说,尘儿,读书时坐有一次公交车,有一小偷把偷她的钱,尘儿醒目发现了,顺手就给小偷一巴掌,她自己得意洋洋的回来跟我们说,家里都吓了一身冷汗。

牧笑出声,说,这像尘儿的风格,人家还和歹徒搏斗呢

威一脸兴趣的问牧,是吗?大学时候吧,这种无知无畏真是发挥到极致。

牧说,大学毕业后发生的事情,当时我被吓得够呛。

听到这话,威明显有表情的变化。

也让我想起,十年前的这一幕。

那会住在凤凰路,那天和朋友聚会,回家的时候晚了点,下着小雨,我擎着雨伞,哼着小曲,走在回家的路上。突然窜出两个男人,一个抱着我摁到地上,另外一个就顺手抢了我的手袋。那会我真叫一个神勇,现在想想都后怕。

我从地上起来,拼命的追那两个人,还被我追到了抢手袋的那个,就和他扯起来,我的手袋被就这样五马分尸了,证件钥匙之类的散落了一地,那个衰人,从地上捡了我的手机撒腿就跑,另外一个人又把我放倒了。我爬起来继续追,嘴里还大喊,警察来了。

我一直追,有一保安,也加入了追的队伍,但终究没追上,后来报了案,去派出所录口供。后牧来了,一个劲的查我哪受伤了,我只是手擦伤了点,其他都无大碍。牧得知我的神猛后,晚上一个劲的教育我,遇上这种事情,安全是最重要的,钱财都是小事,以后千万不可。

之后的一个礼拜,牧都会突然抱住我,想起那个事情,说,要是你有什么事情,我也怎么办?

这事被牧念叨了好久,想想也就丢了几十块钱,只可惜了我那部手机,是我参加工作自己买的第一部。

后有一次,和牧去广州参加同学聚会,在罗湖图书馆附近等一朋友车,准备一起过广州去,我把手机挂在脖子上,红色的,很养眼,结果,被一骑摩托车把手机从脖子上拽下来,手机被抢了,脖子一条鲜红的血印,就在那一瞬间,牧当时在打电话没反应过来。

等牧听到我一声尖叫时,已经看见我脖子上的血印,脸都吓白了。紧紧的抱住我,尘儿,对不起,我怎么可以这么大意,如果你有什么事情,我怎么办?这事,牧几天都没有晃过神来,一想起这事就觉得怕。

我被抢,两件事情对于牧产生的影响是很大的,因为我父亲走之前和牧谈过,让牧好好照顾我,否则就把我带走,父亲是单独和牧谈的,具体说了什么我不清楚,但可以感觉到牧的压力。我老是状况不断,牧说,要是能在我身上装个跟踪器就好了,随时可以掌握我的动向,每天牧的电话很多,每天都是念念叨叨的,注意车,注意不要晚归,注意不要和陌生人说话,但凡能想到的,都被牧计算在危险范围之内。

我不知道牧会怎样讲述我这些神勇的事情,所以我抢在牧的话之前,和威绘声绘色的讲了这两段经历,自己都惊讶于十年前的胆大包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