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、友与情

“是有话说吗?”不然真的没有必要非一条一条短信的告诉自己别走、马上就来了、一定要见面什么的。

“没有啊就想和你聊聊天,毕竟因为金灿我们也要多多亲近一下。”叶清颖这么说,表现的越自然就越不自然。

“你们是朋友、或者亲近如家人,这关系是难得的……因为这样的关系可以维系的长久甚至一辈子,我们的话有机会亲近就亲近,不必强求,毕竟我只是金灿的女友,分了手便是互不相见的关系,没有必要多增加一份情感负担的。”

“怎么能这么想,就算哪天你要和金灿分手了,我们既然认识一场,以后就也是朋友啊,可以以此关系单独见面聊聊天的!”不知为何,听了奚雅这么说,像吃了颗定心丸。

“若是没什么话讲,我先回去了……我不想有事情瞒着金灿。”若是金灿在,金灿会了解她的,他知道自己是不喜欢见人说话的,特别是陌生人,还要有坐下来的时间,那肯定不舒服。

“有,有话说……那就这里吧,他们开到挺晚的,酒也不错。”清颖终于放下外套在其对面坐落,一边招来侍应生一边对奚雅说:“谈一谈你我眼里和心头上的金灿吧……我找你就是要说此事的。”

奚雅重回座位,她不开口,叶清颖也能忍的了,等点了红酒,倒入醒酒器里,侍应生搁下两杯高脚杯离开后,她看着醒酒器里的红酒色泽说:“寄生娃娃……是因为他们看了我拍的照片后,才慢慢搜集起来给你取的外号。”

“好一个寄生娃娃,快离开我们金灿”不知哪个粉丝先留的言,后来就这么传来了。但……是的,叶清颖总在其喝酒时、金灿给她夹菜或理衣服等等的时候在自拍,却总能抓捕的到她,虽然都是秒删,但是这个称号能来的一半原因要感谢她。

奚雅有话应话的答道:“形容的真恰当,不过还是给金灿面子,没有叫我虫子,还给了我‘娃娃’这么可爱的名字。”这问题原先回答过金灿的,今天再提,更沉淀了许多。

“我不知道金灿喜欢你什么,起初和他们一样,觉的你非常不适合和灿在一起……”给各自倒了酒后,叶清颖坦言:“说实话现在也一样觉的,可是金灿没有放开你,所以我只好等着。”

奚雅抿了一口,呃……确实是好酒。

“所以你也应该听明白了,我是喜欢金灿的!”奚雅脸色不同,连眼神都是没有晃动,似乎早就猜到了,她就知道,会写出出色作品的作家,逻辑不会差,逻辑不差的人常善于思考,既然会思考就不会太笨,她早就知道自己喜欢金灿了……城府比外表看起深的多!

“一见钟情吗?”问问题角度还真与众不同。

“一见钟情吗?”叶清颖慢慢的回想当年的……

——夏季泳装的秀场就要开始了,她首次登台的机会,整个人都是哆嗦的,身旁搭配的男模特也是位新手,所以当她整个人摔倒,泳衣的带子断开时,他愣了几秒却是往回走了……当时不知如何是好的她在众人的目光中,不怕自己走光,而是想到自己的首秀和后台设计师的面部表情时,她觉的自己的模特生涯就在这里结束了。

可是接着下一组选手上来了,那时的金灿已是大红大紫,业界非常受捧的男模,还拍过一个电影,广告、代言都接的不断,是模特界内非常受人羡慕的,他淡定的过来,脱下身上的防晒服,搭在其身上,再抱起了她,低语道:“微笑,挥手。”

于是便自然的完成了整场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