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有一点,这男人是从村外来的,也不知之前是干什麽的,经常与人拚酒打斗,後来也不知怎麽就跟这周二娘好了,好了大概有一年吧,後来遇到有人调戏周二娘,他正好喝醉了酒,结果失手杀了人,被抓起来关了三年。”

“他杀人为什麽只关了三年?这个不该判砍头的吗?难道是那个周二娘在他被关进来以後跟别人好了,他心生妒恨?”

“这才是最奇怪的,” 提审官说道,“他原先是该砍头的,但那周二娘原先有些资产,为了把他救出来,倾家荡产给他买了命,也一直苦苦在外候着,这男人刚刚放出来,两人就住一起去了,现在街坊邻居都默认他们是夫妻了,周二娘被勒死的时候,还有很多人劝慰他。”

那这就说不通了,两人好歹是共同历经过磨难的,谁也没有亏欠谁,如果突然发生了这麽大的转折,肯定有引子。

那麽这个引子又是在哪里呢?

“那浮屠山熊王,身长八尺,耍得一手好刀,生性豪爽仗义,凡他手下之人,皆与他一般大口吃肉大口喝酒,那被他掳上山去的小娇娘原本还哭哭啼啼,末了却被这英武汉子的真性情打动,自愿委身做了他第三十七房小妾”

“好!”一片喝彩声响起,李芝瑶一行人回头向茶馆内看去,便见一个留着两撇细八字胡的说书人正在那边眉飞色舞地拍桌讲古。

“且说那大贪官王重焕,带着三车军饷送到了路口,正捉摸着是分一半卖去粮商,还是换点头面去讨好花街的老相好,却见一队人马威风凛凛从山上而来!

他们横刀拦於路口,王贪官的车马收手不及,避无可避!

说那时迟那时快,为首大汉催马而过,腾身起落,一刀斩落了那贪官的头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