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个堡垒存在的原因是因为他是我的家,他是我在战斗之后能找到安宁的地方,这是我的容身之所,他是我拥有的一切,有的时候我要求的也仅仅是这么一个地方。”

“小红,或许你需要到这么一个地方待一段时间呢?”

“马戏团,”迪克毫不犹豫地说,“我要回马戏团。”

“在那之前,”超人拉住了他,“或许你不介意来我的氪星医疗室试一下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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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在干嘛?艹,不要拉着我 !”

“我有没有和你说这是哥谭?”

利爪耸了耸肩:“然后?”

“在哥谭不能杀人。”夜翼的声音很沉稳。

“这个不是你的哥谭!”

“可这是罗宾的哥谭!这也是蝙蝠侠的哥谭!”

“……可那是小丑!”那是要把我分尸了的小丑。

夜翼闭上眼睛,谁看到小丑不辣眼睛,这只小丑八成飞越疯人院出来的——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能放纵利爪把这支小丑给分尸6块。

本地的蝙蝠侠绝对会追杀利爪到地老天荒的。

“你给我安静,和我一起跟着他,我们可以破坏他的阴谋,把他扔进监狱,在哥谭就要遵循这里的规矩。”

利爪两只手向下压了压:“你说啥就是啥。”

利爪又盯了一会,他转头问夜翼:“这个疯子去马戏团干嘛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