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a,死星大厦。
莱曼见到了五位核心经理人之一的布莱恩-洛德。
两人是老朋友,合作良久,自然态度亲切。
当然,莱曼这次来不是为了拉交情,而是为了漫威一事。
caa向来有拉皮条的传统,当年索尼收购哥伦比亚,就是迈克尔-奥维茨从旁协助,最后收取好处费。
主要是,漫威大大小小的股东,一个个接触很容易暴露意图,而且会拉高他们的期待,导致多花很多不必要的钱。
漫威没人要,价值才低,有冤大头接手,你看他们涨不涨价,莱曼可不想被人割肉,承担债务已经是他能答应的极限。
所以,他一边让人从股市买入,一边从漫威内部下手。
而后者,需要一个人脉通天的人帮忙,caa自然适合干这活。
说明来意后,以布莱恩-洛德掌握的渠道信息和人脉网,自然乐意接受,反正成功了,他肯定不会少一个大红包。
只不过,他心里觉得莱曼有些不务正业。
你一家制片厂,不好好拍电影,收购一家烂摊子漫画娱乐公司,未免有些太想当然了。
布莱恩-洛德稍微想想,就知道莱曼盯上的是漫威的i形象,但问题是华纳都搞不定dc,开发不顺,没了蜘蛛侠、x战警的漫威有什么值得重视的地方吗?
要想开发漫威,华纳早20年就可以收购了。
不过,这是人家的事,他只是负责帮忙牵线赚取好处,好像也不用他操心什么。
两天后,两人第二次见面。